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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年英才“留沈阳,好住房” 活动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6-10 作者: 来源: 沈阳市房产局

    为吸引青年英才在沈创业就业安居,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决定开展“沈水之阳,我心向往—青年英才‘留沈阳,好住房’活动”(以下简称“活动”)。

一、组织承办

(一)活动名称:沈水之阳,我心向往—青年英才“留沈阳,好住房”活动。

(二)组织机构:本次活动由沈阳市人民政府主办,沈阳市房产局承办,沈阳市房地产业协会、沈阳市房产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协办。

(三)活动时间:6月10日-6月30日,线上展示,线下交易,为期21天。

(四)活动规模:全市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住房均可参加本次活动。

二、活动形式

本次活动采取“线上看、线下购”联动形式进行。

(一)线上看。为满足不同购房者便捷选房需求,市房产局搭建“沈阳市新建商品房展示平台”。购房人可于6月15日后登录“沈阳市住房交易租赁服务平台”(http://zlpt.fcj.shenyang.gov.cn),点击活动专栏,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沈阳市住房交易租赁服务平台,查询开发企业活动楼盘房源信息。

(二)线下购。活动期间,一是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中街步行街开展优质房源集中展示活动;二是组织开展青年英才安居政策走进沈阳建筑大学等10余所校园活动;三是各参展项目在售楼处提供现场展示、看房体验、组织签约等服务。

三、政策支持

(一)购房优惠政策

1.个人购买本次活动楼盘的新建商品住房,由政府给予100元/平方米补贴。

2.在沈就业的大中专以上学历的新市民、青年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限额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2倍。

3.按照《关于继续做好个人购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沈房发〔2019〕53号),在校生给予2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及全额契税补贴;活动期间,将原新毕业生(毕业5年内)给予全额契税补贴调整为毕业生给予全额契税补贴。

4.按照《沈阳市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补贴实施细则》(沈人社发〔2023〕4号),首次购房者,本科毕业生补贴2万元,研究生中硕士毕业生补贴4万元、博士毕业生补贴7万元。

符合条件的购房者,以上政策可以同时享受。

(二)开发企业优惠。参加活动企业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不同程度和形式的优惠。

(三)各区政府优惠。鼓励各区政府同步推出优惠政策,购房人可同步享受。

四、补贴发放

(一)购房人需在活动期间,购买活动楼盘房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

(二)购房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契税完税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本人银行储蓄卡、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区不动产登记、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等补贴申领窗口办理。

(三)同一套商品住房,活动期间撤销此前网签备案,再次备案给家庭其他成员(含本人)的,不予发放购房补贴。本次活动补贴发放不包括公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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