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会议
沈阳市房产局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沈阳市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的新闻发布稿件
发布时间: 2022-05-10 作者: 来源: 沈阳市房产局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

  

  我是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张界夫。下面由我对今年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总体安排进行新闻发布。

  

  一、工作任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沈阳市老旧小区改造(园区内)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2年全市计划改造老旧小区475个,其中,和平区105个,沈河区64个,大东区115个,皇姑区33个,于洪区29个,浑南区4个,铁西区51个,苏家屯区20个,沈北新区3个,康平县9个,法库县4个,辽中区16个,新民县13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9个。总建筑面积1213.6万平方米,2717栋楼,惠及居民19.8万户。计划总投资35.8亿元。其中:一期改造224个小区,二期改造251个小区。

  

  改造重点突出“一拆五改三增加”,即重在拆除违建;重在实施“上改下”,线缆管线入地改造、建筑屋面防水和节能改造、各类地下管线改造、道路改造、绿地改造;重在增加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服务用房、增加休闲座椅等“城市家具”和城市书屋生活娱乐设施、增加消防和监控等安全设施。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

  

  二、工作进展

  

  目前,一期工程均已完成各项前期准备工作,陆续进场施工,正在开展供水、供电、供热和房屋本体及配套改造工作;二期工程正在履行初步设计编制与批复程序,计划5月中旬挂网招标,6月份陆续进场施工。整体工程计划9月底竣工。

  

  三、工作举措

  

  为强化工程全过程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打造百姓满意的高品质园区,我局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居民全程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居民是主体。充分发挥居民的主导作用,激发居民的主人翁意识,坚持改造意愿从群众中来、改造需求从群众中来、改造内容从群众中来,让群众参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决策、建设和管理,让居民真正成为老旧小区改造的“主角”。

  

  改造前,社区采用下发“一封信、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广泛征求小区全体居民意见,实现老旧小区改造由居民“看单点菜”,充分吸收居民合理化建议,通过专业规划单位与“人民设计师”共同设计,一个小区制定一张图纸,并在园区进行公示。

  

  改造中,社区组织居民成立“小区改造居民义务监督小组”,小组由居民志愿者、人大、政协代表组成,负责监督小区改造过程中的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增加工程透明度。

  

  改造后,建设单位组织居民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对工程质量进行回访,居民满意率不低于90%,切实做到问效于民,确保老旧小区改造一个,合格一个,交付一个。

  

  (二)统筹推进实施。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科学制定施工流程和管理机制。按照“先拆违后改造,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坚持拆违先行,改造前园区内违建做到应拆尽拆。同时统筹推动供水、供电、燃气、供热以及弱电等各类管线同步实施改造,各管线单位制定可行性施工方案,明确具体开工、竣工时间和施工顺序,有序做好园区内各项目的改造工作。

  

  (三)严格项目管理。一是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每个小区至少配备一名安全员;施工现场设立告知牌和警示牌;配置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落实施工现场防疫措施后,方可进场施工。二是注重文明施工。施工人员统一着装、佩戴安全帽;施工材料集中有序存放,封闭管理;施工残土、垃圾及时清运;严格落实开工和收工时间;每个改造点位设立临时办公室,现场接受居民咨询,解决改造中居民重点诉求。三是夯实工程质量管理。设立公示板,公开改造内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人员姓名和电话,施工建筑材料一并公示;监理单位实行旁站式监督管理,对工程安全和质量进行全程监督;市改造领导小组组织第三方对各施工现场安全和质量进行巡检。工程完后,每栋楼在楼体显著部位镶嵌永久性标示牌,标示牌中要明确参与改造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落实保修责任,接受群众监督。四是杜绝三包依靠。

  

  (四)加强监督考核。一是建立“一评双考两公开”的监督机制。在园区内设置公示板,公开市区两级监督电话,随时接受居民监督,打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米”。二是领导小组以各区政府老旧小区改造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对象,制定督导考核办法,实施月通报、季观摩、年考评制度,督促各区相互交流好的经验做法,学先进、比创新、看实效。三是综合运用第三方考核和社会评价的方式,对各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推进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评议。

  

  (五)落实长效管理。老旧小区改造竣工前,先确定好管理单位和服务标准。督导街道社区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不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可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由社区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积极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鼓励引进国有红色物业企业提供保障型物业服务,为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提供兜底服务。通过落实管理服务主体,深化“两邻”基层治理,发挥“红色物业”引领示范作用,打造“红色物业”服务项目,为群众构筑起邻里守望的“红色堡垒”。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 我局将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共同努力,全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以实际行动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谢谢大家!




沈阳市房产局 辽ICP备19004562号
联系电话:024-22973509 网站标识码:2101000045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92号
中国.辽宁.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 邮编:110014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