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产局关于克俭小区(第四批)公共租赁住房 租金标准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2-05-14 作者: 来源: 沈阳市房产局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沈阳市房产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的通知》(沈房发〔2020〕4号)规定,经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审定克俭小区(第四批)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现对该项目租金定价情况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

公示期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申请公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等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住房保障发展部反馈,并注明姓名及联系电话,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6月14日

受理部门: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住房保障事业发展部。

联系电话:024-82978022

来信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287-1号房地产大厦1915房间。

沈阳市房产局

2022年5月13日




市房产局关于克俭小区(第四批)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说明.doc
克俭小区(第四批)公租房分层分户及租金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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