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信箱

局长信箱结果

受理编号2024073193862218受理状态处理完成
受理来源网站诉求时间2024-07-31
诉求标题沈阳市和平区老旧小区改造使用不合格单元门伤人
诉求内容您好: 我是沈阳市和平区南宁南街17号1单元的居民,2024年7月26日上午9:45左右,我的爱人在正常开关楼道门时被楼道门底部钢板焊缝处割伤脚后跟并且流了许多的血,据接诊医生说险些割到脚筋。目前我的爱人在北部战区医院住院并做了脚部的手术。楼道门为老旧小区改造新装的,弹簧特别的紧,此前也多次发生撞人和夹人事件,只是没有这次这么严重。出事后我们联系了五环社区工作人员,五环社区工作人员也到现场确认,门下部钢板焊接处确实如刀片样锋利,焊口未做任何打磨或包边处理。五环社区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到现场处理,消除对于百姓的危害,对方回复不来处理。老旧小区改造本是政府造福百姓的事情,但怎么能让这样的像刀一样锋利的单元门伤害老百姓,这样的锋利的单元门又是怎么通过监理验收的。依据JG-T514-2017-建筑用金属单元门标准6.13条,门框不应存在尖刺,烧穿的缺陷。依据此标准,老旧小区改造更换的单元门明显是残次品及不合格产品。目前我的爱人住院治疗及手术已花了7000多元医药费用,施工及监理单位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单元内多为老人及孩子,如果后续再发生类似事故,谁来负责处理???这种明显危害老百姓出行安全的单元门,社区工作人员联系施工及监理单位来处理都不来,这样的单位又是如何中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政府花大价钱做老旧小区改造造福百姓,施工单位却使用残次品伤害老百姓,这样的事情沈阳的什么职能部门能管???
承办单位沈阳市房产局受理时间2024-08-02
办理结果诉求人,您好!按照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职责分工,各区政府作为老旧小区改造和后续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此,建议您向房屋所在区政府寻求帮助。祝您生活和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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