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信箱

局长信箱结果

受理编号2024092742285309受理状态处理完成
受理来源网站诉求时间2024-09-27
诉求标题浪漫满屋物业私自销毁业务物品
诉求内容事件:铁西区浪漫满屋小区物业私自将业务门口垫子(1.5米*1.8米)没收销毁,且在没收前后均没有正式通知业主(仅在园区张贴清理走廊通知),在业务找到物业经理后其确认在没收后销毁,并不同意赔偿! 投诉:根据我国物业管理相关法律,物业没有没收和销毁业主私人财产的权利,如果不允许物品摆放应通知业主挪走,没收后也应该通知业主领取,不具备私自处置的权利。 述求:物业经理进行道歉并赔偿我的损失(1元钱即可)。
承办单位沈阳市房产局受理时间2024-09-30
办理结果诉求人,您好!根据《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条,区、县(市)房产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物业管理职责:(五)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服务之间关系,调解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之间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纠纷。建议您向房屋所在区政府寻求帮助。祝您生活和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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