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信箱

局长信箱结果

受理编号2025031727361483受理状态处理完成
受理来源网站诉求时间2025-03-17
诉求标题毛坯未入住却被要求交物业费
诉求内容沈北新区正良一路首开如院小区自收房以来一直未装修也未入住,是个毛坯房,物业却要求交物业费,已经连续交4年了,个人感觉极不合理,请各部门领导批示下是否未入住可以不交物业费呢?且沈北首开如院小区物业未公示过公共收益,申请协助公示公共收益
承办单位沈阳市房产局受理时间2025-03-25
办理结果诉求人,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由此,空置房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支付物业费。祝您生活和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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