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信箱

局长信箱结果

受理编号2025031832769126受理状态处理完成
受理来源网站诉求时间2025-03-18
诉求标题要求和景嘉园物业更换一号楼一单元的两部电梯
诉求内容尊敬的沈阳市房产局局长: 您好!本人为沈阳市和平区和景嘉园一号楼一单元住户,和景嘉园小区一号楼一单元的两部电梯多次发生坠落事故,致使小区的业主多人被困于电梯间内。本人和家人等共8位业主于2025年2月12日曾被困于大电梯40分钟左右,导致本人身体极度不舒服,头晕恶心,心脏难受。其他被困人员也不同程度受到惊吓并且身体感到不舒服。在本人和其他人员被困期间,曾多次拨打物业公司的电话,却无人接听,一单元保安亭也无人值班,无人应答。而这样的情况在本小区单元楼里已经多次发生,本人投诉沈阳高诚物业有限公司,希望相关部门出面,勒令高诚物业更换一号楼一单元的两部电梯和监控摄像头,安装电梯增强信号设备,并安排保安24小时值班和随时查看监控情况。
承办单位沈阳市房产局受理时间2025-03-21
办理结果诉求人,您好!根据《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条,区、县(市)房产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物业管理职责:(五)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服务之间关系,调解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之间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纠纷。建议您向房屋所在区政府寻求帮助。祝您生活和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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