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投诉

求助投诉结果

受理编号2024111613104574受理状态处理完成
受理来源网站诉求时间2024-11-16
诉求标题虚假宣传
诉求内容沈阳南站附近的华发四季小区房价从原来的11000变成现在的4000+出售,开发商没有与业主们商量,就私自改价儿售卖,甚至低于备案价,并有多家中介参与,外来人员私自进入园区直播卖房;当初售楼处承诺的小区附近有医院,商场,学校,现在都不存在,属于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按照高档小区收取物业费,2.5元/平,但事实小区从价格,配套设施及物业服务来看并不符合高档小区。现在开发商私自改价,影响消费者私人财产,严重影响房地产行业,以及物业没有保护好业主的自身安全,要求房地产开发商补全损失的差价并更换物业。综上,望局长重视起来,解决问题,保护业主们权益。
承办单位沈阳市房产局受理时间2024-11-20
办理结果诉求人,您好!目前沈阳市已取消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由开发企业自行定价,因商品房的本质是商品,其价格受到市场和金融政策影响发生波动属于正常现象,对于商品房降价并没有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属于企业应对市场变化的经营手段,符合《民法典》的立法精神,行政机关无法干预,但我们已建议开发商把控降价节奏和幅度,在解决自身经营困难问题的情况下,尽量考虑已购房业主的感受。如企业在宣传过程中涉及虚假宣传,按照职能分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建议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寻求帮助。此外,关于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投诉,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政务服务事项的决定》,已将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投诉受理、调解、处理、回复行政事权下放至各区、县(市)房产局。祝您生活和工作愉快!
沈阳市房产局 辽ICP备19004562号
联系电话:024-22973509 网站标识码:2101000045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92号
中国.辽宁.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 邮编:110014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