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投诉结果
受理编号 | 2025012214931324 | 受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
受理来源 | 网站 | 诉求时间 | 2025-01-22 |
诉求标题 | 小区物业拖延业主在地下车库人防车位安装充电桩 | ||
诉求内容 | 我在沈阳市浑南区汇泉东路的优品天地二期小区拥有长期的地下车位281号,与开发商签有长期合同,于2025年1月13日购买新能源汽车并向开发商和物业申请在地下车位安装充电桩。281号地下车位虽然是人防车位,但是安装充电桩符合沈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在人防工程内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有关要求的通知》文件精神。目前,浑南区电业局已经根据申请现场勘察结束,但是物业以需要经理同意等理由拖延出具电业局需要的《车位及允许施工证明》,致使电业局因缺少必要材料而无法顺利安装电表,也影响了车位充电桩的安装进度,同时物业在国家政策及合同范围内没有提供完整的车位服务。 请房产局尽快联系沈阳市美悦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协助业主出具电业局需要的《车位及允许施工证明》,推进车位充电桩的安装进度。物业电话:024-83776488 | ||
承办单位 | 沈阳市房产局 | 受理时间 | 2025-01-26 |
办理结果 | 诉求人,您好!1、物业服务企业只是与业主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是民事关系中一般主体,只能依据合同履行相关的义务,是业主聘用的,物业服务企业本身并没有管理职能。2、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21〕12号 强化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电力保障。责任单位是沈阳供电公司。3、依据《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物业管理职责:(五)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服务之间关系,调解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之间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纠纷;综上,建议您向房屋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浑南区政府寻求帮助。祝您生活和工作愉快! |
沈阳市房产局 辽ICP备19004562号
联系电话:024-22973509 网站标识码:2101000045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92号
中国.辽宁.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 邮编:110014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联系电话:024-22973509 网站标识码:2101000045

中国.辽宁.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 邮编:110014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