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结果
受理编号 | 2024080152197211 | 受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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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来源 | 网站 | 诉求时间 | 2024-08-01 |
诉求标题 | 购房补贴 | ||
诉求内容 | 我15年大专毕业,17年买的房子,19年下的房产证,还可以领取购房补贴吗? | ||
承办单位 | 沈阳市房产局 | 受理时间 | 2024-08-05 |
办理结果 | 诉求人,您好!按照《关于对个人购买住房实行补贴政策的通知》(沈房发〔2017〕10号)文件要求:2016年3月25日起,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补贴。补贴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负担50%。每名在校生只可享受一次此项补贴。 2016年3月25日起,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新毕业生(毕业5年内),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其缴纳的契税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补贴资金按财政管理体制契税分享比例由市、区两级分别负担。每名在校生、新毕业生只可享受一次此项补贴。在校生购房补贴工作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认证、审核和发放,《购房补贴领取凭证》(附件4)由市规土局统一印制、发放。具体程序为:购房人持身份证件、房证、契税完税凭证,学生证或者毕业证,到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购房补贴审核窗口申领补贴。在校生、新毕业生购房契税补贴工作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认证、审核和发放。具体程序为:购房人持身份证件、房证、契税完税凭证,学生证或者毕业证,到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购房补贴审核窗口申领补贴。祝您生活和工作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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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4-22973509 网站标识码:21010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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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辽宁.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 邮编:110014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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