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结果
受理编号 | 2024080237030799 | 受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
受理来源 | 网站 | 诉求时间 | 2024-08-02 |
诉求标题 | 大学生购房补贴 | ||
诉求内容 | 本人于2020年6月购买沈阳新建商品房,签订购房合同,2023年8月交契税办理房证,本人入学时间是2021年6月至2024年6月,这种情况是否可以领取购房补贴 | ||
承办单位 | 沈阳市房产局 | 受理时间 | 2024-08-06 |
办理结果 | 诉求人,您好!按照《关于对个人购买住房实行补贴政策的通知》(沈房发〔2017〕10号)文件要求:2016年3月25日起,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补贴。补贴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负担50%。每名在校生只可享受一次此项补贴。 2016年3月25日起,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新毕业生(毕业5年内),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其缴纳的契税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补贴资金按财政管理体制契税分享比例由市、区两级分别负担。每名在校生、新毕业生只可享受一次此项补贴。在校生购房补贴工作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认证、审核和发放,《购房补贴领取凭证》(附件4)由市规土局统一印制、发放。具体程序为:购房人持身份证件、房证、契税完税凭证,学生证或者毕业证,到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购房补贴审核窗口申领补贴。在校生、新毕业生购房契税补贴工作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认证、审核和发放。具体程序为:购房人持身份证件、房证、契税完税凭证,学生证或者毕业证,到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购房补贴审核窗口申领补贴。因您的电话无法打通,您需核对您签订房屋备案合同时,您是否符合文件要求,如符合可向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申领。祝您生活和工作愉快! |
沈阳市房产局 辽ICP备19004562号
联系电话:024-22973509 网站标识码:2101000045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92号
中国.辽宁.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 邮编:110014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联系电话:024-22973509 网站标识码:2101000045

中国.辽宁.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 邮编:110014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