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结果
受理编号 | 2024080717389860 | 受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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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来源 | 网站 | 诉求时间 | 2024-08-07 |
诉求标题 | 关于已办理银行抵押下的房产增加共有人程序问题 | ||
诉求内容 | 个人银行商业贷款购买商品房,房产已经有银行抵押,现在准备增加现配偶为共有人,银行也同意增加现配偶为共同借款人,在房产局的办理程序上,是需要解除抵押再新增抵押?还是直接在房证增加共有人,在他项权证增加共同抵押权人,抵押权只需要变更,不需要解除再新设抵押? | ||
承办单位 | 沈阳市房产局 | 受理时间 | 2024-08-07 |
办理结果 | 诉求人您好:您咨询的业务,建议您向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
沈阳市房产局 辽ICP备190045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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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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