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结果
受理编号 | 2024110530707322 | 受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
受理来源 | 网站 | 诉求时间 | 2024-11-05 |
诉求标题 | 希望有关部门对沈阳金地国际花园物业进行有效监管 | ||
诉求内容 | 根据物业法,还有沈阳2024.9.30日公布了《沈阳市规范住宅区物业服务管理办法》,至今我还不能依据这个文件来对沈阳金地国际花园的物业,依照业主的权利对其监督,9月份至今,二个多月。我对沈阳金地国际花园物业提出查看业主委员与物业签订的合同,二个多月至今不提供,作为业主我对物业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多数执行不到位,投诉到12345,所在慧源社区都与之协调,物业都不予回复结果,也不执行改正行为。现在作为业主,我感觉只有交钱的权力,而没有感受到应有的服务。我希望有关行政部分能参与到对其行为监督之中。 | ||
承办单位 | 沈阳市房产局 | 受理时间 | 2024-11-07 |
办理结果 | 诉求人,您好!根据《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条,区、县(市)房产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物业管理职责:(五)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服务之间关系,调解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之间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纠纷。建议您向房屋所在区政府寻求帮助。祝您生活和工作愉快! |
沈阳市房产局 辽ICP备19004562号
联系电话:024-22973509 网站标识码:2101000045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92号
中国.辽宁.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 邮编:110014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联系电话:024-22973509 网站标识码:2101000045

中国.辽宁.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 邮编:110014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