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结果

受理编号2025040658702761受理状态处理完成
受理来源网站诉求时间2025-04-05
诉求标题物业未经业主同意安装电梯梯控
诉求内容我是沈阳市浑南区坤泰新界的业主,小区物业在没有经过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安装并启用梯控设备,此行为违反了物权法及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侵犯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1、物业私自加装电梯梯控,没有征求业主意见,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电梯,电梯井,楼道等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其使用,管理应当属于业主集体管理事项,物业不可擅自做主,采取电梯管控是对业主实际权力的限制,对业主生活和出行造成不变。此行为本身就不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严惩。2、加装梯控本身存在诸多问题,对电梯维护,业主日常生活带来负面影响,物业以电梯刷卡系统已使用多年,现有系统在安全性、稳定性方面无法满足业主使用为由的说法与逻辑不符,楼道里,甚至家门上贴的开锁、搬家、疏通、宽带等小广告比比皆是,试问安全性何在?稳定性应该体现在电梯质量上,而非刷卡系统上。3、加装梯控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电梯内手机信号差,遇紧急情况电梯无法停靠,120无法使用电梯不能及时进入抢救危重病人。电梯出现故障时,自救需要按亮每层楼,但电梯梯控无法按亮其他楼层,威胁生命安全。4.安全管理首先应当管理好小区大门,做好加强巡逻等日常工作,而不是控制业主上下楼,增加业主出行的阻碍。小区底商都开了后门,外来人员很容易进入小区,单纯增加梯控无法对外来人员进行管理。业主对房屋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任何人不得限制其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占有和使用。电梯作为住宅的一部分,小区所有业主均对其享有使用权,物业公司擅自安装“梯控”,破坏业主基本生活条件,严重侵犯业主的权益。因此,要求物业立即停止并拆除梯控,明确自身位置,提升服务质量,履行应尽责任,相信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业主的合法权益会得到保障。希望领导能够为民做主,正确行使法定职权,严惩物业违法行为。
承办单位沈阳市房产局受理时间2025-04-09
办理结果诉求人,您好!根据《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条,区、县(市)房产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物业管理职责:(五)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服务之间关系,调解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之间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纠纷。建议您向房屋所在区政府寻求帮助。祝您生活和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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