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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整改方案》第1(1)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2-06-20 作者: 来源: 沈阳市房产局

一、沈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1(1):具体内容

  

  辽宁省一些地方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不够深入,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不够到位,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不强;有的地方对绿色低碳发展理解不够深刻,还存在传统路径依赖,对“两高”项目管控不力;有的地方还没有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重经济发展、轻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依然存在。

  

  二、整改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的自觉性、紧迫性和责任感。

  

  三、整改措施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学习计划,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安排专题学习,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学习。机关党委要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新发展理念、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碳达峰碳中和等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增强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从思想根源上解决重经济发展、轻生态环境保护问题。

  

  (二)严格执行《沈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市(中)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发展中心供热部要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局党组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1次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每年签订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2021年3月24日,制定《局两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党员干部学习计划》,年初以来,共组织了2次专题学习,分别是:3月26日,采取了辅导授课、党组中心组学习讨论形式,主要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典型案例安吉鲁家村变形记、建设生态沈阳的新思路;9月17日,采取党组中心学习方式,主要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11月16日,采取党组中心学习方式,主要学习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二)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执行《沈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市(中)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2021年7月25日制定了市房产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8月5日通过沈阳市房产局网站向社会公开。7月25日,制定了本部门2021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8月5日通过沈阳市房产局网站向社会公开;每年签订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本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市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或区、县(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24日

  

  受理部门: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沈阳市房产局

  

  联系电话:024-24856806,024-22966683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沈河区大西路187号

  

  沈阳市房产局(盖章)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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