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行为,维护房屋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沈阳市房产局成立沈阳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评估专家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聘请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成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专家构成
专家成员由房地产估价师及价格、房地产、城市规划、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二、选聘条件
(一)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素质,无不良从业纪录;
(二)热心于鉴定工作,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在本行业具有一定的威望;
(三)房地产估价师应当为专职估价师且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5年以上(含5年),现任评估机构部门经理或技术总监以上职务,实践工作经验丰富;价格、房地产、土地、城市规划、工程造价、法律等专家,应当取得相关行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相关行业工作3年以上。
三、专家职责
(一)对房屋征收评估复核结果进行技术鉴定,并对鉴定结论负责;
(二)对房屋征收评估活动进行技术指导;
(三)参与制定有关房屋征收评估的技术性规范;
(四)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报名方式
(一)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电子邮箱:szsbpg@163.com
(二)报名所需材料如下(PDF格式扫描)
1.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相关资格证书等。
3.相关领域主要工作业绩、获奖情况、期刊发表论文情况。
4.其他说明文件。
五、选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符合选聘条件的专家,如实填写《沈阳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报名表》,于2021年8月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表须经应聘专家所在单位审核把关,出具审核意见并盖章。
(二)资格审查。市房产局根据聘任条件,对应聘专家进行审核。
(三)择优聘任。根据审核情况择优聘任。
(四)颁发证书。对聘任的专家,由评估专家委员会统一颁发证书。聘期3年。
六、专家劳务费支付
专家参与评估鉴定,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劳务费。
附件:沈阳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报名表
沈阳市房产局
2021年7月26日
(联系人:付建飞;联系电话:24165314)
沈阳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评估专家委员会
专家报名表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2寸免冠照片)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学历学位 | ||||||
身份证号码 | 研究专长 | |||||||
技术职称 | 单位职务 | |||||||
手 机 | ||||||||
工作单位 | ||||||||
工作简历 | ||||||||
相关领域主要工作业绩、获奖情况、期刊发表论文等情况(证明材料附后) | ||||||||
应聘专家所在单位审核意见(盖章) |
联系电话:024-22973509 网站标识码:21010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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