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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评估机构信用名录入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10 作者: 来源: 沈阳市房产局


  各房地产评估机构:

  依据《沈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令第46号)相关规定,市房产局将开展2022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信用名录入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围条件

  报名入围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必须具备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或以上资质,审查合格后入围2022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用名录。

  二、申报时限

  2021年12月10日(星期五)至12月17日(星期五)。

  三、申报地点

  沈阳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6楼601

  地址:沈河区大西路325号甲

  四、申报材料

  《沈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信用名录入围申请表》

  五、注意事项

  1、未按时限申报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视为自动放弃。

  2、填写信息与房地产评估机构主管部门备案信息不一致的,应提供说明材料。

  2022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信用名录将在沈阳市房产网(fcj.shenyang.gov.cn)予以公布。

  联系人:陈喆     联系电话:24165309

  附件:《沈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信用名录入围申请表》

  沈阳市房产局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沈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

           信用名录入围申请表

机构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


办公地址


成立日期


申请事项

沈阳市2022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评估信用名录入围工作

资质证书编号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有效期限


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从业人员名单及评估资格证书编号


申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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