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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税收入相关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1-10-25 作者: 来源: 沈阳市房产局

  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负责的非税收入业务包括对出租的直管公房收取租金、对出售的直管公房收取售房款,征收依据包括:

  1.《沈阳市直管公房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62号)

  2.《辽宁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0号)

  3.《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1年沈阳市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的通知》(沈财非[2020]291号)所列2020年沈阳市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费项目目录第二十七条。


附件: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0年沈阳市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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