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建设厅关于2005年度全市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5-06-10 作者: 来源:
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关于2005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问题的通知》(辽人考函[2005]24号)精神,为做好2005年度全市房地产估价师和全市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一)房地产估价师
10月15日上午 0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
10月16日上午 0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下午 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自备计算器)
(二)房地产经纪人
10月15日上午 0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 14:00—16:30
房地产经纪概论(自备计算器)
10月16日上午 09:00—11:30
房地产经纪实务(自备计算器)
下午 14:00—16:30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自备计算器)
二、报考条件
(一)房地产估价师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同下)中专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生装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二)房地产经纪人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三)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者,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三、免试条件及审批手续
(一)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二)免试手续分别由省、市人事部门审批。驻沈的中、省直部门报考人员,到省人事厅职称处办理。其他报考人员按单位属地到所在市人事局办理。
(三)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推荐,持相关材料(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两张),到当地房产部门进行资格初审。
四、报名时间
(一)房地产估价师:2005年6月8日-6月25日
房地产经纪人:2005年6月8日-6月25日
报名地点:沈阳市图书馆
联系电话:62236018
附件:2005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005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注:附件下载请见本网站销售排行榜右侧的滚动条!
根据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关于2005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问题的通知》(辽人考函[2005]24号)精神,为做好2005年度全市房地产估价师和全市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一)房地产估价师
10月15日上午 0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
10月16日上午 0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下午 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自备计算器)
(二)房地产经纪人
10月15日上午 0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 14:00—16:30
房地产经纪概论(自备计算器)
10月16日上午 09:00—11:30
房地产经纪实务(自备计算器)
下午 14:00—16:30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自备计算器)
二、报考条件
(一)房地产估价师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同下)中专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生装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二)房地产经纪人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三)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者,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三、免试条件及审批手续
(一)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二)免试手续分别由省、市人事部门审批。驻沈的中、省直部门报考人员,到省人事厅职称处办理。其他报考人员按单位属地到所在市人事局办理。
(三)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推荐,持相关材料(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两张),到当地房产部门进行资格初审。
四、报名时间
(一)房地产估价师:2005年6月8日-6月25日
房地产经纪人:2005年6月8日-6月25日
报名地点:沈阳市图书馆
联系电话:62236018
附件:2005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005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注:附件下载请见本网站销售排行榜右侧的滚动条!
沈阳市房产局 辽ICP备19004562号
联系电话:024-22973509 网站标识码:2101000045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92号
中国.辽宁.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 邮编:110014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联系电话:024-22973509 网站标识码:2101000045

中国.辽宁.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 邮编:110014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