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2-14 作者: 来源: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建金[2017]246号)文件精神,按照省住建厅要求,近期我市将按照文件要求开展专项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维护缴存公积金职工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
二、检查内容
2月14日至3月14日,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将对我市房地产销售现场开展专项检查,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一)销售现场是否公示不拒绝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
(二)是否以提高价格,减少折扣等方式限制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是否存在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承诺;
三、惩戒措施
对发现存在相关问题的企业,采取约谈企业负责人、下达书面整改通知等方式督促企业改正错误。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对其网签进行限制。情节严重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沈阳市房产局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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