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沈阳2007冬季房地产展示交易会新闻通稿
发布时间: 2007-10-23 作者: 来源:
中国·沈阳2007冬季房地产展示交易会
新闻通稿
今年以来,我市的房地产市场继续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为进一步繁荣活跃沈阳房地产市场,扩大普通住房消费,满足百姓安居置业的美好愿望,市政府定于2007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在沈阳科学宫会展中心举办“中国·沈阳2007冬季房地产展示交易会”。
本届展会由沈阳市人民政府主办,沈阳市房产局承办,展期3天。展会期间,将在沈阳科学宫会展中心组织房地产开发商、房产办事机构、建材家装等配套企业进场参展,以我市商品住宅让利销售为主题,为百姓搭建沈城冬季房地产交易平台。同期在沈阳房产超市设立二手房分会场,届时,相关房产办事机构也将在沈阳房产超市现场办公。
本届展会具有以下五个亮点:
亮点一 回馈消费者,商家让大利。
参展开发商联手打造2007冬季沈城楼市内电话上利销售平台,回馈社会、回馈消费者。展会上参展的商品住宅均实行让利销售,即参展开发商在展会上销售的住宅,其价格需低于日常销售价格标准。
亮点二 支持百姓购房,政府给补助。
展会期间居民个人购买参展开发商销售的参展楼盘的商品住宅和个人购买存量住宅均可享受市财政局、房产局《关于办理房交会期间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实行补助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沈财农税[2003]408号)规定的优惠政策,即:
在我市各区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者(包括买房落户的),均可享受补助政策。
个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含本数),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发给补助资金。
个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至180平方米以下的(含本数),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发给补助资金。
个人购买存量住房面积在180平方米以下的(含本数),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发给补助资金。
卖旧房买新房和拆迁取得政府货币安置补偿已享受差额缴纳契税政策的购房人,如新购房屋面积大于原房屋面积的,按照面积差额领取补助资金,但个人住房补助资金不能超过其应已缴纳税款的额度。
存量住房交易手续费减半收取,即3元/平方米。
个人贷款购房抵押登记手续费减半收取,即100元/件。
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房地产证明费减半收取,即50元/件。
另外,在本届展会期间对个人出售取得产权不足5年、交易面积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存量普通自用住宅给予补助。即:个人出售存量住宅成交单价2000元/平方米以上的,补助标准为75元/平方米;个人出售存量住宅成交单价在1500-2000元/平方米之间的,补助标准为56.25元/平方米;个人出售存量住宅成交单价1500元/平方米以下的,补助标准为37.5元/平方米。
亮点三 组委会出巨资,百姓购房赢大奖。
为支持百姓购房置业,让百姓在展会上购房得到更大实惠,组委会继续在本届展会推出“购房奖励活动”。凡在本届展会期间购买参展开发商让利销售住宅的消费者,经市房产局合同备案处认证或在网上合同备案后,均可参加安居奖摇奖活动并有机会赢得购房大奖。
本次奖励活动设安居奖110名。其中,一等奖10名,奖金各2000元;二等奖100名,奖金各1000元。总奖金额12万元。组委会将通过媒体于展会前公布摇奖活动规则,于展会后公示摇奖结果。
亮点四 继续推行展会价格公示制。
展会期间,参展商的销售价格将在报媒、各大网站、会刊上张榜公示,并在展会现场设立价格公示板,同时将参展商在展会期间销售的楼盘让利幅度广而告知,体现政府调控房价的职能,促进展会公平交易。
亮点五 打造环保展会
本届展会在布展期将采取高标准卫生管理,全部布展垃圾实行袋装制统一清运出场,同时展期严格控制音响分贝,创造良好的展会交易氛围。
本届展会的举办将继续营造沈阳房地产市场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的局面。展会推出的“开发商让利、政府优惠政策鼓励、组委会购房奖励、展会交易价格公示、打造环保展会”五大举措,必将使沈城楼市冬季销售焕发勃勃生机,为2007沈阳房地产市场的繁荣画上完美句号。同时,本届展会将承前启后,为明年沈城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与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沈阳市房产局 辽ICP备19004562号
联系电话:024-22973509 网站标识码:2101000045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92号
中国.辽宁.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 邮编:110014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联系电话:024-22973509 网站标识码:2101000045

中国.辽宁.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 邮编:110014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