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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率已过六成 低保户有优惠 恶意欠费要制裁
发布时间: 2003-11-25 作者: 来源:

    采暖期已过半月,沈城供暖状况如何?低保户到底会享受怎样的优惠?拖欠采暖费会受到制裁吗?11月13日,市供暖办召集数十家供暖单位举行收费调度会,记者就上述总是采访了市房产局主管供暖工作的副局长张强。
    今年供暖好于往年
    张局长介绍说,今年全市供暖运行平稳,质量好于往年;截至目前,主要工作进度、收费、储煤等各项指标均已完成,收费率超过60%。特别一提的是,今冬不少供暖企业以用户利益为重,采取先开栓再具体问题具体对待的办法,同时加强了维修服务并设置了热线电话,百姓满意率较高。
    不向低保户追缴单位欠费
    依据今年供暖规定,对于低保户,凡属于所在单位陈欠的采暖费,应由供热单位继续向用户所在单位依法追缴,不得向“低保户”进行追缴。
    关于低保户的认定问题,民政部门是动态认定的,即每个月都有新的低保户被认定。由于认定手续需要一段时间,因此,一些新认定的低保户尚未享受到相关优惠政策,不过不要紧,供暖部门会依据民政部门下发的相关证明陆续给予补办。
    恶意欠费将被拆诸法律
    截至目前,全市供暖企业陈欠采暖费总计10余亿元。沈城一家最大的供暖企业陈欠采暖费就达4亿元左右,与此同时,该企业却欠银行、水、电等部门各种债务总计达4亿元。因此,加强对陈欠采暖费的催缴工作迫在眉睫!
    张局长表示,根据市政府下发的相关管理办法,对行政单位拒不缴费的,要求同级财政部门划拨;国有企业拒不缴费的,责成企业上级管理部门催缴,否则给予该部门负责人行政处分;个人拒不缴费的,街道、社区先做思想工作,恶意欠费的,将诉诸法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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