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沈阳市实施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313户,截至10月10日,改造任务全部竣工,提前8个月完成省目标任务。年初以来,市房产局结合“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将该项工作列为共产党员工程项目,本着符合条件的农户应改尽改原则,加快解决我市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的“急难愁盼”实际问题。
——提高政治站位,克服疫情影响、全力推进改造工作。市房产局秉持把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作为重要民生工作,坚决扛起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治责任,强化使命担当,全力以赴攻坚克难。
市房产局克服疫情不利影响,局主要领导亲自调度推进改造工作,正确分析全市农村危房改造面临的形势,清醒认识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负责农村危房改造专班同志在疫情居家办公和“应急点长”在岗值守期间,利用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对各地区开展工作指导,优化工作模式,让信息多“跑”路,减少人员聚集,提前准备建筑材料,确保6月底前全部开工。全市上下以“以快制快”、“以快制变”的工作作风和坚韧不拔、勇往直前的斗志,为提前完成全年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贡献了房产力量。
——加强政策指导,明确建设标准、全面提升质量安全。市房产局紧紧围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突出源头管控,开展线上线下政策指导9次,深入136户家庭实地走访宣讲政策,进一步提高农户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认知,确保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在“阳光”下运行。
各地区依据国家和省建设标准,因地制宜制定符合当地风俗的建设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原房建设面积;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农户要保障其最基本居住生活条件。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后,由乡镇对建房质量进行初步验收合格后,再由各地区主管部门开展综合验收。为确保验收的准确性,各地区主管部门联合专业机构共同对房屋进行最终验收,不仅对改造质量验收,同时还对房屋造价进行评估,低于补助资金标准和质量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一律不予通过验收,确保资金花在“刀刃上”,改造质量合格。市房产局在各地区综合验收基础上随机抽查改造情况,确保改造一户、安全一户、满意一户。
——建立健全机制,应对恶劣天气、全力确保农房安全。针对今年汛期降水特多,时空分布不均,局地雷雨大气强对流天气频发,极端大风天气较多,全市累计降水量是历年同期的1.6倍,台风“梅花”过境等特殊天气情况。市房产局指定专人指挥调度农村危房防汛工作,建立包保责任制。汛期全市累计转移安置避险农村危房2115户3598人次,镇村为无法投亲靠友的农户提供便利临时居所,满足基本生活保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平安度汛。
——强化作风建设,跟踪考核问效、圆特殊群体安居梦。市房产局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作风建设,对漠视群众利益问题坚决说“不”。坚持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两公示一审批”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市房产局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及相关指标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强化考核问效,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有效推动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落实、落细、落到实处。
通过全市共同努力,圆满地完成年度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任务,从“忧居”变“优居”,提升了农户获得感、幸福感,圆了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安居梦”。
法库县秀水河子镇杨家堡村改造前
法库县秀水河子镇杨家堡村改造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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