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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提前实现住建部202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目标
发布时间: 2025-09-05 作者: 来源: 沈阳市房产局

2025年,我市累计投入各级补助资金2115.4万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447户。截至8月12日,所有改造任务已全面完成,较住建部既定目标大幅提前——不仅实现了“6月底前全部开工”的要求,还提前4个月实现了“脱贫户改造任务全部竣工”,并超前10个半月完成“其他重点对象年底前竣工90%以上、2026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的工作目标。

——坚持党建引领,赋能农村危房改造。市房产局作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的责任部门,始终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确保低收入群体“住有所居、住有安居”。连续三年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党组织书记党建项目管理”,践行“党员干部基层调研联系点”制度,推动党建工作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深度融合,切实以红色引擎助推民生工程落地见效。以党建引领高效推进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聚焦重点群体,打造脱贫户“优居”工程。在2025年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过渡政策收官之际,市房产局始终牢记“住房安全有保障”政治责任,高标准推进28户脱贫户危房改造工作,为农户免费“量身定制”改造设计图集,坚守质量安全底线,建设造价适中,通过建立“一户一策”改造方案,既满足农户生产生活需求,又避免盲目提高标准导致返贫风险,确保改造后房屋符合技术要求。实行挂图作战、倒排工期、责任到人的推进机制,于6月27日全面完成改造任务,较住建部时限要求提前4个月,跑出了民生工程“加速度”。此次改造不仅实现了脱贫户住房安全的全覆盖,更推动脱贫户住房条件实现从“基本保障”向“品质宜居”的跨越式提升,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的住房保障基础。

——强化全流程监管,确保危房改造提质增效。市房产局在实践探索中形成了一套系统化、规范化的“十严把”工作法,为高质量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提供了制度保障。一是严把个人申报环节,尊重农户意愿;二是严把身份认定环节,确保对象精准;三是严把房屋鉴定环节,规范房屋评估;四是严把民主评议环节,强化民主监督;五是严把乡镇审核环节,压实乡镇责任;六是严把县级审批环节,严格县级审查;七是严把改造施工环节,加强过程监管;八是严把竣工验收环节,确保工程质量;九是严把档案管理环节,完善信息管理;十是严把资金管理环节,规范使用流程。通过构建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切实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规范有序、成效显著。

——夯实业务基础,全面提升专业能力。市房产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召开了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收集整理专题培训会。会议通过制作专项演示文稿,聚焦常见易错环节,采用“正反案例”对比方式,为各区、县(市)主管部门进行了逐一剖析与讲解。同时,严格落实层级培训要求,部署各区、县(市)在本辖区内开展同类业务培训,确保规范标准自上而下有效传导。通过全面系统的梳理与完善,我市农户档案卷宗实现了显著扩充。除全面落实上级规定的存档资料外,创新纳入了乡镇审核会议记录、沈阳市农村危房改造明白卡、投资用料清单,以及符合政策的现役军人及“三属”人员证明等多项材料。目前,全市农户档案卷宗收录内容已超20项,全面实现了档案资料的完整、系统和详实管理。

——全力争取资金支持,补助标准领跑全省。通过专题汇报、项目申报、政策对接等多种方式,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最大化支持。2025年,在2024年度全省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荣获第一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受灾情况和重点帮扶脱贫地区实际,成功争取省住建厅给予最高档补助标准。全年共获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07.4万元,资金争取超额完成15.3%,户均补助金额位居全省首位,切实为困难群众住房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十四五”期间,我市累计投入各级补助资金7738.6万元,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742户,超额完成国家任务,完成率达102%。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连续四年在全省绩效评价中位列第一,相关经验做法于2023年、2024年连续两年获全省推广。下一步,市房产局将密切关注国家“十五五”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动向,提前谋划2026年改造工作,力争早介入、早申报、早鉴定、早开工,为“十五五”时期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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