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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房产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克俭小区(第二批)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0-11 作者: 来源: 沈阳市房产局

有关管理单位:

  克俭小区(第二批)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复,现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依据此通知内容予以实施。

  (一)户型及建筑面积类别

  该批公租房分为双室、三室户型。双室户型建筑面积为57.6、57.96、60.51、60.6、61.37、61.87、61.88、61.92 、61.94 、61.98 、62.43 、63.26、 63.51、 63.52、 63.57 、64.21 、65.27、65.36、65.79、65.8、65.83、66.63、67.87、68.28、68.34、68.42、69.44、69.51、69.67、70.1、70.18、71.55、73.3、77.74、77.9、78.27、82.81、84.64、85.64、87.51、88.52、89.16、89.34、93.12、95.7、110.78、114.72、115.87平方米。

  三室户型建筑面积为84.64、88.52、89.03、93.12、95.7、110.78、114.72、115.87平方米。

  (二)租金标准

  1.基准租金:

  (1)双室:建筑面积在57.6-60.6平方米的户型每月每套440元;建筑面积在61.37-61.98平方米的户型每月每套450元;建筑面积在62.43-64.21平方米的户型每月每套460元;建筑面积在65.27-66.63平方米的户型每月每套470元;建筑面积在67.87-70.18平方米的户型每月每套480元;建筑面积在71.55-73.3平方米的户型每月每套500元;建筑面积在77.74-82.81平方米的户型每月每套550元;建筑面积在84.64-89.34平方米的户型每月每套620元;建筑面积在93.12- 95.7平方米的户型每月每套650元;建筑面积在110.78- 115.87平方米的户型每月每套750元。

  (2)三室:建筑面积在84.64-89.03平方米的户型每月每套620元;建筑面积在93.12-95.7平方米的户型每月每套650元;建筑面积在110.78-115.87平方米的户型每月每套750元。

  2.调整系数:

  (1)以标准层南、西南、东南向为基准,底层与顶层分别减20元;

  (2)东、西向在所属层南向租金基准上减20元;

  (3)79#楼每层的2、10、15、16、26、29号房间因客厅不规则,在所属朝向租金上再减10元。

  3.具体租金标准详见附表。

  附件:克俭小区公租房(第二批)分层分户表及租金表

  沈阳市房产局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克俭小区公租房(第二批)分层分户表及租金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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