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老年人居住品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30 作者: 来源: 沈阳市房产局
各区县(市)房产、民政、自然资源、城乡建设部门:
为促进养老事业发展,保障老年人权益,推进房屋适老化改造,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经研究,对有60岁及以上成员的居民家庭,在沈阳行政区域内已拥有2套住房的,可在我市限购区域内再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联合发布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负责解释。
沈阳市房产局 沈阳市民政局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30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文件链接:关于提升老年人居住品质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件链接:关于提升老年人居住品质的通知图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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