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要闻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期间医保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 2020-04-23 作者: 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问:我市未参保(含停保)或欠保费患者的治疗费用怎么办?
  答:在疫情期间,确诊及疑似患者存在未参保(含停保)及欠保费情况时,办理参保缴费后即可享受医保待遇,不设立待遇等待期。特别是针对低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重残等特困群体,按照财政补助政策办理参保即可享受医保待遇。定点救治机构要协助未参保(含停保)及欠保费患者对接医保经办机构,及时办理参保缴费,以便患者充分享受国家综合保障待遇(即基本医保、大病(大额)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部门安排资金,实施综合保障)。
  撰稿人:孟斌  审稿人:张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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