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要闻
我省下发通知将抗疫表现作为职称评审重要内容
发布时间: 2020-04-23 作者: 来源: 辽宁日报

 近日,省人社厅下发通知,将抗疫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其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诊疗方案、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等均可作为成果申报参评。

  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经历视同一年基层服务工作经历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同系列高级职称时,可免予一次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作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结合业务能力水平评价,可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

  优先岗位聘用,对投身一线表现突出的医务、科研专业技术人员,在同等条件下,用人单位要优先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以上支持政策适用于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参加新型检测试剂、抗体药物、疫苗、诊疗方案、病毒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研究等疫情防控科研攻关一线人员等。享受提前申报、优先晋升岗位等级政策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沈阳市房产局 辽ICP备19004562号
联系电话:024-22973509 网站标识码:2101000045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92号
中国.辽宁.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 邮编:110014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