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第十四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快沈阳房地产市场库存消化的提案答复(摘要)
发布时间: 2016-08-19 作者: 来源:
今年,我市房地产市场最重要的工作任务就是去库存,年初以来,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住建部有关会议要求和“省15条”文件精神,于3月25日出台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沈政办发〔2016〕40号,以下简称“22条房地产新政”)。该意见共22条,从三个方面加以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发展。一是优化供给。主要从供给侧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明确了我市今年新增供地的规模,并实施差异化供地政策。同时,加大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支持项目开工建设、支持开发企业调结构等;二是促进销售。主要是通过一系列购房优惠政策促进商品房销售,这些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给予购房补贴,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大中专在校生和毕业生购房,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和支持两地分居家庭、农民工和外籍人士购房安家等方面;三是培育市场主体。主要是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租赁市场两个方面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包括支持开发企业并购重组、减轻开发企业负担、加强开发企业监管和大力培育发展房屋租赁市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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