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市场监管局常态化落实市场监管疫情防控措施
发布时间: 2020-05-29 作者: 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切实履行市场监管部门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常态化落实市场监管疫情防控措施。
一是强化农贸市场安全秩序。督促市场主办者落实责任,全面强化秩序监管,落实入场“双码并行、扫码测温”,做好通风管理、清洗消毒,打击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禁止活禽销售,落实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入场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定期自查、安全可溯。
二是强化餐饮企业安全监管。要求全区3900余家餐饮单位每日要做好自查、晨检和生产经营场所、食品容器、用具消毒记录。在店门口显著位置设置“疫情防控行程卡”和“盛事通”双码并行,入店“双码并行、扫码测温”。
三是强化广告宣传监督检查。加强防疫产品广告检查,禁止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发布广告,对虚假宣传等欺骗、诱导消费者的行为及违法广告第一时间责令停止发布,依法依规快速处理。
四是强化案件查办。集中开展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疫情防控工作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哄抬物价、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中心作用,对群众举报和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快查快处,全力稳定和规范市场秩序。
撰稿人:侯丽欣 审核人:曲鸣
沈阳市房产局 辽ICP备19004562号
联系电话:024-22973509 网站标识码:2101000045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92号
中国.辽宁.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 邮编:110014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联系电话:024-22973509 网站标识码:2101000045

中国.辽宁.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 邮编:110014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