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要闻
于洪区财政局采取四项措施助力疫情防控 和经济社会发展
发布时间: 2020-07-04 作者: 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求,于洪区财政局积极履行财政职能,强化经费保障,采取“四项措施”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持续监控库款运行情况。进一步完善风险预警评估机制,做好“三保”支出和疫情防控经费保障,确保全区财政平稳有序运行。

  二是强化资金监管。积极筹集疫情防控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防控资金专款专用,任何部门不得擅自截留、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真正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保障作用。                           

  三是及时落实相关政策。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采购相关货物和服务等经费需求,及时落实医护人员临时工作补助,确保不因经费问题延误患者救治和影响疫情防控。四是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大力压缩各项支出,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大力清理结余结转资金,盘活存量资金。同时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多方筹集资金,落实好于洪区支持企业发展各项政策,帮助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渡过难关。

  撰稿人:相洪雷,核稿人:万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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