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要闻
货币化审批要件
发布时间: 2016-08-02 作者: 来源:

一、建档

1、新建单位:建档请示(红头文件)、建档申请人员明细表、编制文件复印件(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个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无配偶提供单身证明)、个人住房档案。

2、老单位:改档请示、建档申请人员明细表、个人住房档案、个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无配偶提供单身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表或离退休审批表或其它人事或组织部门的任职文件及人员工资变动表复印件。

二、提职

改档请示、提职人员改档名单、职称变动提供职称证书及工资变动表附复印件,其它提职提供人事或组织部门任职手续复印件及人员工资变动表复印件。

三、面积改档(住房面积由小改大只需提供abd

a、改档请示(红头带文号文件)b、修改面积人员改档名单c、需改档房子的房屋产权证、契税证或发票复印件、产权单位开具的证明(原件)、房屋查档手续原件等相关材料d、个人住房档案(新旧)。

四、其它方式改档

改档请示、其他方式改档人员明细表、证明修改内容的人事资料复印件、个人住房档案。

五、调入/调出改档

改档请示、人员申请调入/调出名单、证明人员调入/调出人事资料的复印件、个人住房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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