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发布25条措施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商业消费
发布时间: 2020-06-21 作者: 来源: 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武汉6月19日电(记者 徐海波)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延期还本付息……湖北省人民政府网19日发布《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促进商业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湖北将推出25条措施,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应对疫情对商贸流通行业的不利影响,推动商业消费提质扩容。
这25条措施涵盖降本减负纾困、营造消费环境、提振汽车消费、促进家电消费、扩大扶贫消费、激励企业创新和优化监管服务等7个方面。
对出于消费需要的临时性停车实施包容性管理,对20时至次日凌晨1时的停车不罚款、不扣分。允许使用统一标识的快递三轮车开展市内配送业务。对临时停靠的快递配送车辆,只要不影响疫情防控和公共安全,采用提示、指导、告诫等方式予以包容处置。
倡导个人消费、美食品鉴进门店。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制定鄂产新车销售的支持政策。鼓励各市州择优确定一批家电龙头企业,实施以旧换新优惠政策,旧货折款明码标注。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发放消费券,重点支持餐饮、商超、百货等行业;鼓励大型电商平台依法发行定向消费券,开展商品(服务)预售活动,向平台商户提供增信等金融服务。鼓励各级工会组织在2020年按每人不超过500元的标准,优先通过“扶贫832平台”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沈阳市房产局 辽ICP备19004562号
联系电话:024-22973509 网站标识码:2101000045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92号
中国.辽宁.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 邮编:110014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联系电话:024-22973509 网站标识码:2101000045

中国.辽宁.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 邮编:110014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