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控机构开展核酸检测可收费
发布时间: 2020-09-22 作者: 来源: 新华网
近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关于鼓励疾控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的通知》,明确各省(区、市)可设立疾控机构核酸检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通知》指出,各级疾控机构要积极提供核酸检测社会化服务,确保愿检人群能及时接受检测。各省(区、市)应加大配套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省级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要做好收费立项审批和收费标准制定工作,收费标准要与当地医疗机构核酸检测价格标准进行衔接。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同级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并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规定加强收费管理工作。(首席记者刘志勇)
沈阳市房产局 辽ICP备19004562号
联系电话:024-22973509 网站标识码:2101000045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92号
中国.辽宁.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 邮编:110014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联系电话:024-22973509 网站标识码:2101000045

中国.辽宁.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 邮编:110014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