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局《关于在全局开展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结合近期媒体对我办窗口服务中存在问题的报道以及领导批示,为全面做好出售公有住房工作,现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媒体报道领导批示为指针,以市局开展的《关于在全局开展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为依托,进一步摸清底数,优化工作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完善审批要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加强管理,让百姓分享房改成果,全面推进我市房公房出售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时限
从6月初到年底。
三、主要内容
(一)全力解决好溪林花园小区房改问题(6月初—11月30日)
1、协调会同沈河区房产局和社区对谢庆仁居住的溪林花园小区居民房改情况进行深入调查,进一步摸清底数。
2、对该小区下发通知,以“致溪林小区居民的一封信”形式,对小区居民进行房改宣传,讲解房改政策,动员小区居民积极参加房改。
3、对申请参加房改的居民,督促指导沈河区房产局快速办理,尽快把溪林花园小区的房改工作处理完毕。
(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有住房房改普查工作(7月1日—7月31)
1、在全市范围内,对尚未出售的公有住房进行一次全面普查,重点摸清公有住房出售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疑难公房代售情况,包括审批要件、受理时限等。
2、对普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逐类研究,逐类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统一疑难代售审批受理要件,规范区局代售公有住房工作,为百姓解疑。
3、普查结束后形成调研报告向市局报告,请求市局帮助协调相关部门。争取7月底前完成。
(三)在普查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9月1日—9月30日)
1、结合普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我市公有住房出售政策,满足百姓购房需求。让公有住房应改尽改,让购房百姓想购即购。
2、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明确责任部门,规范审批要件,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加强对区局的宣传工作。
(四)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10月8日—11月30日)
1、建立各区定期上报公有住房出售情况制度,随时掌握工作动态。
2、建立市区联动机制,定期召开业务调度会,及时发现解决房改特别是自管公有住房代售工作中的问题。
3、针对疑难公有住房代售问题,加大协调力度,通过召开区局房改工作会议,指导区房产局为购房人履行房改手续。
沈阳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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