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建议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强对民生工程质量监管的建议》(第0023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19-04-19 作者: 来源:

杨博览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民生工程质量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开展以来一直是政府重点关注的民生工程,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我局采取了一系列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的措施,建立了健全的管理体系。

一是公开招标监理单位。通过公开招标聘请了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要求监理人员通过巡查、旁站式监理、见证取样等方式保证工程质量,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纠正并督促改正,使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是开展市区两级巡查。从工程起步开始,市、区房产局就建立了责任制,把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头上,从小区的设计、开工前准备工作及开工后的检查验收等都进行了细致间断的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是建立公示制度。施工单位进场时,将改造内容、施工时限、施工和监理单位以及市区两级监管部门的电话在每个点位设置公示板公布,方便群众参与和监督。

四是实施质量保证金制度。按照合同约定明确保质期并收取质量保证金,对施工中违规操作、质量不达标和被媒体曝光的施工单位进行罚款。

五是严格执行结算审核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工程验收后施工单位将结算材料报送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将对工程进行结算审核工作。结算审核工作完成后,审定结果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审核单位三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代表提出的建议,继续加强对工程量和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一是对市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具体包括施工的前期准备、工程的实施管理、施工监理、施工安全等方面。让各单位工作人员有真心、有能力、有信心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监管工作。二是在合同中落实市区两级的管理责权,进一步规范管理制度。三是聘请社会监督员,把小区居民引入到监管体系中来,激发居民参与热情。四是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施工质量、现场管理及改造效果进行打分,发现问题将第一时间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沈阳市房产局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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