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增设电动车充电桩的建议》(第0273号)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 2019-04-29 作者: 来源:
李尚丽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增设电动车充电桩的建议,我局已于2018年3月向您做出答复,现将最新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2018年,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制发了《沈阳市2018年老旧小区改造提质试点工作方案》,改造内容的“服务设施”项目包括“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增加设置自行车充电桩”。在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中指导各区、街道和社区采取入户走访调查、社区宣传栏、发放征求意见表、组织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征集了居民对“增设电动车充电桩”的意见建议,在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因地制宜地开展了此项工作。铁西区试点安装了5个充电桩,沈河区试点安装17个充电桩。
2019年,我们制发了《2019年沈阳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改造内容的“服务设施”项目仍包括“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设置自行车充电桩等”。2019年1月29日,召开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对于增设电动车充电桩工作,我们将继续通过街道社区事前的组织发动、问需于民,征求居民的意愿和建议,在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
沈阳市房产局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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