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居民区环境卫生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居民区卫生管理秩序的建议
2018年6月前,市政府每年列支专项资金用于非物业小区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2018年6月以后全市非物业小区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纳入各区环卫市场化,由各区聘请的专业清扫公司负责非物业小区清扫保洁工作。我们结合全市创卫工作,建立住宅区日常巡检制度,对全市住宅区开展三轮“全覆盖,无死角”的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各区反馈,要求限时整改。去年共检查发现问题小区数2465个,发现问题6550处,向各区下达整改工作函31批,有力提升住宅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业主委员会作为园区广大业主的代表,其成立对于园区管理起着积极的意义。按照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我们指导全市旧住宅区组建业主大会执行机构,截止去年底,全市旧住宅区均成立业主委员会或社区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
二、关于制定物业居民区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建立居民区环境卫生考核机制的建议
今年,我省将制定出台《辽宁省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我市将根据省厅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此项标准。2018年根据市创卫工作要求,我门建立了住宅区“市-区-社区”三级创卫网格体系和市局“三查”(局领导包保巡查-处室单位集中督查-专项检查)机制,今年将继续完善“三级”网格体系和市局“三查”机制,科学配置力量,明确各自职责,实现多频次巡视、全方位整改、全覆盖管理。下发《关于推荐和选树沈阳市物业管理标杆项目的通知》,广泛动员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华润悦府等4个项目荣获首批物业服务标杆项目称号。今年我局将继续组织我市物业服务企业参与“走进物业企业学标杆”活动,充分发挥标杆带头示范作用。
三、关于调动业主治理园区环境卫生积极性,加大环境卫生管理宣传力度的建议
2018年,我们以“三城联创”工作为契机,深化物业小区创城宣传工作,调动园区业主积极主动的参与全市创城工作中来,自扫门前雪,为园区的环境卫生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同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门口及居民主要活动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标语和宣传板,宣传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加强物业从业人员的创卫知识培训,达到全员知晓,注重发动小区业主参与,引导业主主动清扫自家门前杂物及小招贴,形成人人重视、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利用各类媒体采访的机会,宣传住宅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通过沈阳电视台沈阳新闻栏目倡导居民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收容器中,并养成随手盖盖的良好习惯,为我市创卫工作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四、关于健全完善地方性法律法规的建议
2018年,我们对《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其中对违规饲养家禽宠物、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现象进行了规定,并明确了处理问题的流程,新修订的《条例》已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为推进我市物业行业规范化发展,做到依法依规服务百姓,重约守诺诚信经营,我们拟于二季度组织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等工作人员和物业从业者开展宣传培训,对《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进行解读。
五、关于行政执法部门形成合力的建议
我市制发了《关于提升旧住宅区综合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推进部门职责进小区,房产、执法、公安、发展改革、司法、文体等部门以及水电气暖等单位,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旧住宅区管理服务“责任清单”,有效解决职能交叉和监管缺失的问题。同时,规定了旧住宅区综合管理职责分工,明确各部门对于旧住宅区的管理职责。
沈阳市房产局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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