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建议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对社区及业主委员会进行相关职能与法制教育的建议》(第0591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19-04-26 作者: 来源:

何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社区及业主委员会进行相关职能与法制教育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建设与管理问题是新形势下物业管理工作中关系百姓生活的重点问题,为了加强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居委会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工作的能力,我们从2015年至2017年持续开展了政策法规进社区培训工作,印发了《沈阳市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进社区宣传培训活动方案》,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等法律法规文件进行讲解,召开培训会39场,参与培训人数3000余人。

2018年采取专人包区的形式开展对住宅区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的指导,制作培训课件,并借助业主委员会协会力量,深入社区,针对物业管理及业主委员会建设方面开展“点对点”培训,2018年共召开10场培训会,参与培训人数500余人。

今年,我们将根据各区工作实际,深入街道、社区继续开展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宣传培训工作。目前,已经在沈河区、于洪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召开培训会,针对个别街道、社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召开协调会,有针对性的解决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相关问题。同时,为推进我市物业行业规范化发展,做到依法依规服务百姓,重约守诺诚信经营,我们定于4月至5月组织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等工作人员和物业从业者开展宣传培训,对《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进行解读。

                             沈阳市房产局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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