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建议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解决供暖企业参差不齐百姓严寒挨冷受冻的建议》(第0762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19-04-09 作者: 来源:

李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供暖企业参差不齐百姓严寒挨冷受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不断提高供热服务质量,加强对供热企业的监管,近年来,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一是制定出台了《沈阳市供热运行管理工作标准》,在《标准》中对供热企业接待服务、维修和运行等行为进行了规范。二是实行了质量信誉等级评价制度。通过对各供热企业的质量信誉进行评定,对供热企业管理、服务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管,提高运行质量。三是推进供热行业信用体系建设,2017年,我局制定出台了《沈阳市供热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建立供热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内容包括:基本信息、优良信息、提示信息、警示信息。对企业发生提示信息和警示信息相关情形的,记入供热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对发生两项以上(含两项)警示信息相关情形的,列入沈阳市供热行业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四是实行室温不达标退费制度,2009年我局出台《沈阳市居民住宅供热室温检测及退费规定》,2012年对《规定》进行了调整完善。2016年辽宁省住建厅制定了《辽宁省城市供热住宅室温检测及退费规定(试行)》。五是根据居民诉求情况,逐年对供热资源进行整合,逐步取缔了50余家供热管理水平低、供热质量差的供热企业,规范供热市场秩序,促进供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六是完善居民诉求处理工作机制。建立了市民服务热线96123-4专门负责24小时受理居民供热诉求电话,并充分利用了民心网诉求平台,及时解答和处理用热户的咨询和投诉。并组织开展“访民问暖、提温降诉”活动,通过对居民进行电话回访、现场走访等方式,切实解决居民供热问题,保证供热质量。七是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监督作用,每月定期在媒体上公布各区和供热单位的诉求率排名情况,公布“红黑榜”。八是建立三级包保责任体系,各区组织区房产局、街道、社区人员三级包人员,定期辖区内的锅炉房(换热站)的供热设施安全情况、供热储煤情况、供热运行质量、供热规范性服务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供热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针对您在提案中提到的问题,我们已要求沈阳华发热力有限公司将汇宝国际花园小区和苍山路43号区域列入2019年的重点维修区域,对小区的庭院管网、楼道立杠管等供热设施进行重点维修。同时,加强规范客服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受理业务时应使用文明用语、严禁态度蛮横、口气生硬。,主动增强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杜绝“事难办、脸难看”现象。

我们将不断转变观念,进一步完善供热网格化管理,建立供热监督员制度,重点加大对供热监督的监管力度,确保进一步做好供热民生工作。

沈阳市房产局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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