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投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要求,并借鉴先进城市的经验做法,我局形成了《沈阳市老旧小区改造(园区内)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全市共有1723个老旧小区需要进行改造,2021年改造126个,2022年计划改造475个,剩余老旧小区将于“十四五”期间逐年进行改造,在全省率先谋划了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作的全覆盖。
2021年,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园区内改造总资金11.07亿元,其中:小区改造9.48亿元,水电气热管线改造资金1.59亿元,获得中央资金4.64亿元,占总投入的44%,是历年争取上级资金额度最大的一次。改造类型分为基础类(必改项目)、完善类(可改项目)、提升类(宜改项目)和后续管理类,多措并举做好老旧小区改造这项工作,提升房屋住用功能,争取更大的中央补助支持。2022年,我市老旧小区改造重点突出“一拆五改三增加”,即:拆除违建;实施“上改下”、屋面防水和节能改造、各类地下管线改造、道路改造、绿地改造;增加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服务用房、增加休闲座椅等“城市家具”和城市书屋生活娱乐设施、增加消防和监控等安全设施。
我局积极创新老旧小区改造投融资机制(探索以可持续方式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等),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拓宽资金渠道和来源,凡是能社会化、市场化的要尽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改变过去老旧小区改造投入“单打一”局面。
一是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投资参与需改造设施的设计、改造、运营。采取投资补助的方式,各区政府可对直接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社会企业给予适当贷款贴息。合法合规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三个统筹”(统筹项目、现金流、信用结构)一体化融资等模式,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市场化融资模式。
二是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弱电等专业经营单位改造项目全部列入国家资金支持计划。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除国家资金补助外,剩余资金由专业经营单位承担更新改造工作及相关费用,保证一次性改造到位;电信运营单位要积极配合并承担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工作,按照技术标准规范架空线路,对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实现线路“入地”、“入廊”。
三是鼓励和督促原产权单位支持和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引导和号召街道社区范围内单位通过出资等方式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鼓励居民以捐款、捐物等形式参与家园建设,通过小区“光荣榜”、“荣誉墙”等方式进行宣传引导。
四是提供信贷支持。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探索老旧小区改造融资模式。优先使用建行200亿贷款,各区政府可以选择国有企业作为平台,通过金融机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鼓励集大型房地产开发、施工、物业于一体的集团性公司参与市场化投资及后续管理。
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是“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生动实践,我局将全力做好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工作,从细处入手、向实处着力,一环紧着一环拧,一锤接着一锤敲,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小区住用功能,改善群众生活品质,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房产局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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