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建议
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推进老旧弃管小区改造建议》(第0203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03-05 作者: 来源: 沈阳市房产局


林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老旧弃管小区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文件要求,并借鉴了先进城市的经验做法,形成了《沈阳市老旧小区改造(园区内)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全市共有1723个老旧小区需要进行改造,2021年改造126个,2022年计划改造475个,剩余老旧小区将于“十四五”期间逐年进行改造,在全省率先谋划了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作的全覆盖。截至2021年底,老旧小区改造累计投入资金47.27亿元,改造老旧小区2025个,惠及居民116.2万户。2022年计划改造老旧小区475个,涉及区域包括市内九区、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和康平县。

    二、合理确定改造内容和标准

重点突出“一拆五改三增加”,即拆除违章建筑;实施“上改下”,线缆管线入地改造、建筑屋面防水和节能改造、各类地下管线改造、道路改造、绿地改造;增加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服务用房、增加休闲座椅等“城市家具”和城市书屋生活娱乐设施、增加消防和监控等安全设施。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必改项目)、完善类(可改项目)、提升类(宜改项目)和后续管理类。

    (一)基础类(必改项目)

    1.拆除违法违规户外广告、违规亭棚;

    2.规整建筑外墙空调机位、空调管线;

    3.拆除突出外墙防盗窗(网);

    4.清理地桩地锁,清理废弃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5.实施道路改造,将破损沥青路面进行重新修建;

    6.实施园区排水改造,更换、疏通雨水、污水管道以及清掏化粪池,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实现雨污分流;

    7.实施节能改造,安装楼体外墙保温苯板,具备条件的按栋安装测温计量表;

    8.维护、整修建筑物屋面防水;

    9.整修和粉刷楼体外墙、楼梯间内墙、公共设施用房外墙;

    10.维修、更换或增设落水管、空调冷凝水管;

    11.完善小区楼牌、门牌、单元标识;

    12.完善小区照明系统,补齐路灯、楼道灯;

    13.安装高清摄像头监控系统;

    14.维修或安装单元门,维修单元入口台阶、坡道;

    15.修缮公共部位窗户,整修或增设公共楼梯踏步和扶手;

    16.完善小区车行、人行道路标识系统,补齐路边石;

    17.设置垃圾收储设施,实行垃圾分类;

    18.维修或安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管线;

    19.实施小区绿化改造,移除枯枝死苗,绿化裸露部位;

    20.增加休闲座椅、凉亭、长廊等“城市家具”、城市书房和健身器材等生活娱乐设施。

    (二)完善类(可改项目)

    1.整治、维修小区围墙,设置、整修小区主要出入口、大门,安装车辆出入管理系统;

    2.增加或完善小区消防设施;

    3.完善小区内适老设施和无障碍设施;

    4.规划、增建机动车停车位,施划停车标线,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增设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

    5.补齐制作小区公示牌(栏)、火灾疏散示意图、文化宣传栏;

    6.设置智能信包箱和智能快件箱;

    7.根据居民意愿,具备条件的楼栋增设电梯;

    8.实施“上改下”,小区线缆、管线进行入地改造;

    9.完善海绵城市建设,因地制宜与小区道路、广场、绿地等项目同步改造;

    10.增加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等服务用房。

    (三)提升类(宜改项目)

    1.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公共卫生设施、教育设施、智能感知设施;

    2.完善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

    3.在征得居民同意的前提下,利用小区内空地、荒地、拆除违建腾空土地及小区周边存量土地,建设各类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增加公共活动空间。

    (四)后续管理类

    1.组织老旧小区业主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确定管理模式和管理主体;

    2.对暂不具备专业化物业管理条件的,由街道办事处(社区)采取分项委托、捆绑打包、业主自治等方式开展物业服务。

    三、引导居民全程参与

    工作中,我们坚持听民意、汇民智、聚民心,吸引群众参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决策、建设和管理。积极调动居民、社区、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力量,突出问题和需求导向,聚焦改造意愿共同征集、改造内容共同商议、改造方案共同研究、改造过程共同参与、改造效果共同评议,全面实现老旧小区改造全民参与、全面参与、全程参与,形成各方力量共同推动老旧小区改造,人民城市人民建的良好条件和氛围。在改造前,设计时公开征求居民意见,结合城市历史文化底蕴和小区的人文背景、园区环境特点、居民生活习惯等因素,建设有特色的,符合小区整体氛围的“新小区”。改造中,成立“居民义务监督小组”,邀请居民代表参与施工质量监督管理。改造后,组织开展居民满意度测评,切实做到问效于民。公开市区两级监督电话,接受居民监督,并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改造后的居民满意度、社会认可度及改造效果进行综合评定。

    四、科学组织实施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繁杂、时间紧、任务重,为将居民身边的“痛点”一网打尽,通过前期仔细“摸底”,着力对老旧小区普遍存在的路面、墙面、水箱、管道、管线等不同程度的破损问题,进行统一集中的修缮、整理和更新。同时,为缩减老百姓的改造“阵痛期”,制定挂图作战时间节点图,倒排工期,压缩时限,抢抓进度,确保老旧小区改造按时完工。厘清施工项目,抓住关键点,科学组织,合理安排工序,先下后上、先里后外,实现无缝衔接,确保管线更换一次开挖一次完成,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早竣工,最大限度减少对群众生活的影响。

    五、落实后续管理

    落实街道和社区居委会的属地管理职能,建立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为主导的,一核两委多元协商共治工作机制。加快推进老旧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将其作为社会治理和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小区改造提质同步推进。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改造、提供专业化或保障型物业服务,对无法召开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可由区、县(市)指定信誉良好的国有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保障型物业服务,促进小区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

    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是“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生动实践,我局将全力做好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工作,从细处入手、向实处着力,一环紧着一环拧,一锤接着一锤敲,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小区住用功能,改善群众生活品质,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房产局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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