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建议
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自行车棚管理建议》(第0374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03-15 作者: 来源: 沈阳市房产局

朱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自行车棚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已不能使用的老旧自行车棚进行拆除处理问题

    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按照《沈阳市老旧小区改造(园区内)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坚持拆旧更新与文化传承相结合工作原则,宜拆则拆、宜留则留,拆除老旧小区及周边违建和破旧自行车棚,消除危险房屋。对暂未涉及改造园区中的废弃自行车棚,应按照省、市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召开业主大会,对老旧小区自行车棚的拆除、改变用途及引入社会资本等途径进行表决,形成决议,方可实施。

    二、关于采取引入社会管理机构的方式,由第三方对老旧自行车棚进行修缮,对仍有车辆存放需求的由专人专管规范运营问题

    2020年,我市3072个旧住宅已全面落实管理服务主体。2022年,为持续巩固我市“双创”成果,推进住宅区精细化管理,我局持续开展住宅区环境治理行动,从整治环境、完善工作体系等方面,提高旧住宅区管理水平,持续督促住宅区管理服务主体加强园区配套设施维修养护工作。今年,我局结合“两邻”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使业主了解自身及物业企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业主自觉监督物业企业、业委会的作用,让物业企业在业主监督下履职。

    三、关于对已无价值使用的,改变其原有用途,改造成社区活动室、便民服务站等,使其继续发挥作用问题

    按照市政府部署,2022年我市计划改造475个老旧小区,重点突出“一拆五改三增加”,即拆除违建;实施“上改下”,线缆管线入地改造、建筑屋面防水和节能改造、各类地下管线改造、道路改造、绿地改造;增加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服务用房、增加休闲座椅等“城市家具”和城市书屋生活娱乐设施、增加消防和监控等安全设施。征得居民同意后,将对园区破旧自行车棚重新规划设计,新建各类配套设施、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等。 

    四、关于对国有产权的老旧自行车棚予以出租、出售,盘活国有资产,创造经济价值问题

    对已经明确权属,且可证明权属单位为单一国有产权的自行车棚,我局积极支持鼓励权属单位依法依规合理利用,积极创造经济价值,为居民服务。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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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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