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建议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出台减压政策纾缓地产开发企业压力的建议》(第0048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4-17 作者: 来源: 沈阳市房产局

沈房建议〔2023〕32号                        签发人:崔雪东

市房产局关于出台减压政策纾缓地产开发企业压力的

建议(第0048号)的答复报告

谭贵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减压政策纾缓地产开发企业压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坚持因城施策、精准施策,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纾缓房地产开发企业压力,提振信心,促进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平稳健康发展。

一、指导各区出台相应补贴政策

2022年6月市政府召开“2022年沈阳房地产展示交易会”,推出契税全额补贴、区县购房补贴以及企业优惠三项惠民举措。各地区也随后陆续举办区房交会等多种促销活动,进一步激发住房消费活力,推进市场持续回暖。9月8日,大东区举办“大东金秋嗨购季”,在活动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备案的消费者可领取购房补贴。9月10日,浑南区举办“爱上浑南--全民购房消费季”活动,对个人在活动期间,首次认购并成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完成备案并缴纳契税的,给予全额契税补贴(先征后补),并发放2万元消费券。9月26日,沈北新区举行秋季房交会,在购房活动期间内,个人购买新区新建商品住宅,在取得房屋产权证后,享受按备案合同价格1%的购房补贴。同日,铁西区举行房产交易展示会,凡在活动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铁西区(经开区、中德园)职工,均可享受商品住房契税减免50%的契税优惠政策。9月28日,沈河区举办十一黄金周房交会,对沈河区域内成交的商品房住宅,在活动期间备案的业主予以补贴。2023年3月,皇姑区开展购房有礼政策优惠活动之“2023春季”篇,活动期间,在皇姑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房屋的消费者,可按备案合同价格的1%给予消费补贴。今后,如有新的房交会,我们鼓励各区出台购房补贴政策。

二、精准施策,纾缓地产企业资金压力

2023年1月,在《沈阳市助企纾困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中,我局出台了住房“以租换购”、“卖旧买新”个税减免以及二手房“带押过户”三项新举措。3月底,我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推出了“科学安排土地供应”“实施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动态调整机制”“支持公寓类非住宅去库存”“进一步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优化限购区域”等5项新举措。从土地、金融、税收、市场监管、限购等多个方面多措并举,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三、依法依规做好商品房人防配套设施建设

一是人防工程须同步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号)第九条“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依法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九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

二是人防工程须应建必建。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 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0〕474号)第二条“对按规定需要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防空地下室建设要随民用建筑项目计划一同下达,坚持同步配套建设,不得收费。

感谢您对沈阳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住建部调控决策部署,多措并举,精准施策,进一步纾缓房地产开发企业压力,促进沈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沈阳市房产局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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