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老旧小区改造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老旧小区改造是提升老百姓获得感的重要工作,也是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内容。我们聚焦为民、便民、安民,尽可能改善沈阳人居环境,改造水、电、气等生活设施,更好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确保安全。沈阳市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沈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一步一个脚印把习近平总书记擘画的振兴蓝图变为美好现实。
2023全市计划改造800个小区,总建筑面积2709万平方米,5765栋楼,居民40.86万户。计划总投资111.2亿元(园区内102亿元,园区外9.2亿元)。改造内容重点突出“一拆五改三增加”,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2023年改造工程,预计3月末陆续组织进场,9月末整体完工,实现早谋划、先推进、快行动,整体工程早设计、早招标、早施工,科学组织实施,比去年极大地提高效率。今年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已纳入省考指标和《市政府工作报告》考核内容,并列入“振兴新突破 我要当先锋”多个赛道,为做好相关工作,提升工程质量、确保施工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具体措施如下:
一、明确改造节点。水电气热等管线改造于5月31日前完工。涉及创城重点点位周边的620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整体改造项目于6、7、8月分期分批完工;非创城点位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整体改造项目9月30日前完工。
二、合理安排工序。要求各地区统筹调度老旧小区改造中各项具体工作,协调水电气热及通信专营单位,同步推进,科学安排工序,先地下后地上,确保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进度。
三、充分征求居民意见。我们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充分发挥“人民设计师”的作用,把专业设计和居民意见有效结合,逐个小区形成设计方案和图纸,完成设计方案和图纸后再次将图纸、方案、效果图等在小区内进行公示,征求居民意见并科学合理的修改设计方案后再实施改造,征求意见的过程及结论做好留存留档工作。
四、注重社区配套设施建设。重点突出“一拆五改三增加”,因地制宜提升改造党群服务中心(站),包括养老活动中心、老年食堂、托幼中心等“一老一幼”设施在内的社区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充分征求居民的意见,融入到小区改造设计方案中。
五、打造完整社区建设试点。以完整社区建设为契机,打造老旧小区改造“沈阳模式”,我们已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补齐居住区配套设施与人民群众实际需求之间的短板。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我们主要做好15个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其他改造的小区,参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相关标准和内容,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补齐住宅区配套设施与居民实际需求之间的短板,逐步达到完整社区建设标准。
六、做好文明施工。在小区明显的位置设立施工公示牌,公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开竣工时间、市区两级监督电话等信息。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工作卡或其他有效证件,统一着装、佩戴安全帽,文明、规范作业。所有改造点位均按照创建文明城标准,强化施工现场管控。按照标准规范设置围挡、管线沟槽挖掘、物料堆放,保持现场整洁。改造工程在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前提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
七、加强管控强化质量保障。我们规范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各方参与主体的市场行为,遏制围标串标、“三包一靠”、偷工减料等现象。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具体要求,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管理,严格进场设备和材料、施工工序、项目验收的全过程质量管控。落实旁站式监理,推行“一评双考两公开”和“群众义务监督小组”等监督机制,加强巡查督导,把控施工进度和质量安全。
八、规范工程验收。小区改造工程验收做到专业验收与民意验收相结合。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监理、设计、施工、管理等单位等相关人员参与,验收合格后,形成工程验收证书、工程验收交接单,移交管理单位,由管理单位落实改造后的日常管理工作。改造过程中和竣工验收等阶段,我们积极征求居民意见,对于合理化建议和意见,我们积极采用,打造居民满意的民心工程。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我们对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坚持从细入手,向实处着力,一环紧着一环拧,一锤接着一锤敲,扎实做好百姓关心的民生实事,明确标准化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加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进一步完善人居环境。
感谢您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沈阳市房产局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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