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限购措施的建议》(第0371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4-17 作者: 来源: 沈阳市房产局
沈房建议〔2023〕33号 签发人:崔雪东
市房产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限购措施的建议
(第0371号)的答复报告
崔振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限购措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去年以来,我局结合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任务目标,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努力保持沈阳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2022年4月,我局集中发布了《关于优化外地人在沈购房服务的通知》、《关于支持多孩家庭购买自住房的通知》、《关于提升老年人居住品质的通知》、《关于实施“卖旧买新”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等四项政策,对于符合政策要求的居民给予在我市限购区域再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资格。
2023年1月,我局推出了住房“以租换购”政策,房屋所有权人自愿申请将存量住房盘活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或长租住房的,经房源审核认定后,该房源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居民家庭可再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2023年3月,我局联合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规定继续对和平、沈河、铁西、皇姑、大东、于洪等六区(不含二环外)实施限购政策。
感谢您对沈阳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住建部调控决策部署,多措并举,精准施策,促进沈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沈阳市房产局
2023年 4月17日
沈阳市房产局 辽ICP备19004562号
联系电话:024-22973509 网站标识码:2101000045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92号
中国.辽宁.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 邮编:110014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联系电话:024-22973509 网站标识码:2101000045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92号中国.辽宁.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 邮编:110014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