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晓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老旧小区无电梯居民楼安装电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我市出台了《沈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方案》。经过几年的宣传和推广,我市以“看的见摸得着”的方式解决了居民出行难题,让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在家门口提升。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我市起草了《沈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多次论证修改后,经市政府同意,2022年11月,以沈阳市房产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名义联合印发,为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搭建了平台,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关于简化审批程序、建设绿色通道的建议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涉及部门多,情况也相对复杂,群众意见难统一,为此,我市创造性地提出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按照《实施意见》文件要求,一是明确工作责任。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由市房产局牵头,负责指导、协调,日常调度各区进展情况,督促工作有序开展;建设、规划、质检、司法、财政及市公积金部门各司其职,做好资金落实和审查等工作;各区政府负责具体组织辖区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负责辖区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落实区级资金等工作。二是建立联审制度。为了使增设电梯更快投入使用,在程序上简化工作流程,由各区建立一次受理,多部门联审的“一站式”工作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为进一步简化手续、提高效能,《实施意见》规定,联合审查由四家单位联审减少为三家单位联审。三是出台了指南。制定了《沈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手续办理及设计导则》,明确了示范表格和工作流程图,确保居民方便、快捷、细致地了解增设电梯的各个环节和工作程序。四是开辟了绿色通道。增设电梯涉及电力、电信、水务、燃气、供热、有线电视、网通等管线移位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改造,相关单位均建立了绿色通道,予以优先办理并组织施工。相关管线运营单位提供方便快捷的便民服务,做到即报即迁,按成本收费,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五是社区积极推进。增设电梯因通行、采光、噪音等原因,居民协商意见很难达成一致。为破解此难题,我市各社区在所属街道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增设电梯的政策宣传、组织民意征求、平台搭建、矛盾协调和公示信息认定以及监督增设电梯后的日常运行情况等工作,积极化解由增设电梯引发的矛盾纠纷。为调动社区的工作积极性,我市对完成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社区补贴每部5千元作为日常工作经费。
二、关于创新思路、探索安装电梯新模式和引入社会资本的建议
为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模式,按照《实施意见》文件要求,我市鼓励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积极参与,依法推动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文件明确了引入社会资本进入增设电梯工作的相关政策,增设电梯后所有权归业主所有,须约定电梯有偿使用年限及后续管理使用问题,防止出现电梯所有权争议、资金断流造成烂尾工程、投资与收益不成比例电梯停摆等情况。目前,国家及省级相关部门尚未下达有关推行此种增梯模式的政策文件。
下一步,我们将在《实施意见》框架下,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到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中来。同时,积极对接联系承接项目较多、市场反应较好、群众评价较高的企业主体,总结成功经验,帮助居民形成电梯采购规模优势,以便降低电梯采购价格、降低群众一次性投资门槛。
三、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建议
《沈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意见》施行以来,受到了我市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给予了较高的评价,《辽沈晚报》也对《实施意见》进行了专题报道。与《试点工作方案》相比,政策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表决比例要求改变。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业主表决比例部分由原《试点工作方案》中要求的“双85%”同意修改为“双2/3参与表决,双3/4同意”,同时明确了本单元底层商业网点和车库业主在征求表决范围内。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二是补贴标准提高。为进一步减轻居民负担,电梯补贴标准部分由原4层住宅每部电梯补贴6万元调增到8万元,5层住宅每部电梯补贴7万元调增到12万元,其他补贴资金标准不变。三是优化联审流程。为进一步简化手续、提高效能,联合审查由四家单位联审减少为三家单位联审。四是明确社会资本准入标准。《实施意见》明确了引入社会资本进入增设电梯工作的相关政策。增设电梯后所有权归业主所有,须约定电梯有偿使用年限及后续管理使用问题。
经过四年的工作推进,截至目前,我市已累计增设电梯177部,其中2019年15部,2020年52部,2021年60部,2022年50部。惠及近万名居民,成为东北三省第一个由居民主导完成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城市,打造出一批像小西小区一样的增梯“网红点”,不断将精细化管理的触角深入到社会基层治理的最小单元,并形成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沈阳经验”。2023年,我市计划增设电梯100部。为确保圆满完成此项工作,我市发扬“拼抢争夺”精神,以早谋划、早安排、早行动、早竣工的“四早”为推动把手,提前组织做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摸排和宣传,调动居民积极性和参与意识,促进我市既有住宅配套更完善、居住更舒适、生活更方便,更加提升城市形象,稳定邻里关系,提高和谐社会氛围。
感谢您对老旧小区安装电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沈阳市房产局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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