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房建议〔2023〕7号 签发人:崔雪东
市房产局关于对农村地区煤改燃气供热取暖费管网改造费进行补贴
保障社会民生稳定的建议(第0703号)的答复报告
赵文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农村地区煤改燃气供热取暖费管网改造费进行补贴保障社会民生稳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农村地区煤改燃气供热补贴力度的建议
正如代表所提到的,2021年苏家屯区组织对涉农的林盛街道、大沟街道等所属燃煤锅炉进行了“煤改气”,投入大量资金。为支持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我局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按照《沈阳市大气治理资金支持燃煤锅炉淘汰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沈环保[2016]151号)规定,我局参照该文件中对三产服务业燃煤锅炉资金补助的标准对此项工作进行补贴,即:民用供热燃煤锅炉若采取“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替代方式淘汰,经审计后工程造价大于等于30万元/吨时,予以15万元/吨的资金补助,当审计后工程的改造工程造价低于30万元/吨时,予以工程实际造价的50%补助。
2021年苏家屯对涉农锅炉“煤改气”共涉及燃煤锅炉11台,共73吨,供热面积约47万平方米。改造后建成燃气锅炉27台,共82吨。其中永乐街道新建燃气锅炉房未铺设燃气管线,新建燃气锅炉无法正常使用,不享受补贴。苏家屯区以区房产局名义统一申请了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共计约808万元,目前,市区两级已完成审计工作,正在履行资金发放手续,将尽快发放至相关企业。
二、关于对煤改燃气供热管网改造工程进行联网补贴的建议
联网补贴是燃煤锅炉淘汰后,供热面积联网至其他热源,联网单位将享受的补贴。“煤改气”是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方式淘汰,不涉及联网其他热源,只享受清洁能源替代补贴。对于符合联网补贴条件的淘汰和改造民用燃煤供热锅炉项目经过市区两级审计后,可以进行相应补贴。
感谢您对供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沈阳市房产局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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