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六年来全市符合新职工住房补贴政策的军转人员未按政策执行的建议》(第0612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7-04 作者: 来源: 沈阳市房产局
沈房建议〔2023〕34号 签发人:崔雪东
市房产局关于六年来全市符合新职工住房补贴政策的军转人员
未按政策执行的建议(第0612号)的答复报告
王军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六年来全市符合新职工住房补贴政策的军转人员未按政策执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沈阳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新职工”住房补贴方式操作办法的通知》(沈房改办发〔2016〕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实际,2023年1月9日全市军转退役人员住房货币化补贴预审核工作已全面启动,全年分三个阶段实施,全力做好军转老职工、新职工的货币化补贴预审核工作。目前我局正在组织全市各单位报送相关材料,确保年内对符合条件的军转干部审核完毕。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沈阳市房产局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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