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房产局关于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建议(第0577号)的答复报告
闫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中村改造工作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对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促进经济增长和高质量发展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情况
按照国家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各地区开展10余轮摸底调查工作,谋划了全市城中村未来五年规划项目84个,规划建设安置住房约4.5万套,预计总投资约1850.47亿元。其中,2024年计划改造项目16个,涉及居民1.02万户,规划建设安置住房约1.6万套,计划总投资约247.65亿元。
目前,各城中村改造项目正在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积极推进,安置房已陆续开工建设。
二、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
为更好的推动城中村改造工作,市自然资源局摸清规划底数,合理划定改造范围,形成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底图和数据库;做好规划引领,指导项目有序实施,强化对历史街区、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和古树名木的保护利用;落实国家政策,加大资源要素配置。下一步,按照省、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部署,指导于洪区政府编制城中村改造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于洪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所在片区控规批复工作,并配合于洪区政府开展片区安置房选址工作。
三、关于供地政策
财政部相关政策明确城中村改造涉及的安置住房建设项目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因此,我市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可结合上述政策及改造方案,灵活采取出让、划拨等多种方式满足用地需求。但在实际工作中,如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建成的安置住房不能正常上市交易,需要补缴一部分土地出让金方可交易。目前国家政策文件对划拨用地建设安置房办证、土地出让金是否可免除等问题未予明确,我们已向国家部委反映相关问题,待国家政策明确后,我市将视情研究出台相应供地支持政策。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沈阳市房产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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